10月14日,演員揚子佳發布了一段視頻,講述了她差點因為一場所謂的“境外演出”而出國的經歷。對方提供了項目名、流程和合同草稿,看起來很專業。但揚子佳沒有輕易答應,而是先調查了公司背景,并仔細核對了合同條款,發現多處不一致,最終決定放棄。

這件事看似僥幸,但背后隱藏著更大的風險。王星和楊澤琪也遇到了類似的騙局,但他們未能及時止損。騙子利用演員渴望獲得戲約的心理,通過微信群發布虛假通告,自稱是劇組副導演,一步步誘導他們上當。

這些騙局通常從詢問檔期開始,然后要求試戲,迅速確認通過后,會為演員購買機票和預訂酒店。這種安排看似誠意滿滿,實則是在降低他們的警惕性。揚子佳后來復盤時發現,對方的項目雖然包裝得像模像樣,但公司查不到備案,合同主體也不明確。

2024年歲末,王星在微信群看到一則赴泰拍戲通告,劇名為《緝毒女警》。他錄了一段表演視頻發過去,很快得到了確認。對方為他購買了往返機票并預訂了酒店。2025年1月2日,王星從上海飛往曼谷。抵達后,他被一輛車接走,但車子并未前往酒店,而是轉向泰北達府湄索方向。途中,王星意識到不對勁,向女友發送了事先約定的暗號。女友立即報警,但王星還是被帶到了緬北的妙瓦底,經歷了多次轉手。1月7日,泰國警方確認找到他,并于1月8日認定他是人口販運受害者。1月11日凌晨,王星安全返回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