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9日,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聯合發布公告,對盾構機等物項實施出口管制,并優化調整挖泥船相關物項的出口管制措施。這一決定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公告自11月18日起正式實施。此前,中方已向與之建立了出口管制對話機制的國家和地區進行了通報。
此次措施涉及的物項具有明顯的軍民兩用屬性。中國依法依規實施出口管制措施,符合國際通行做法,有助于更好地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作為負責任大國,中國列管或優化調整相關管制措施,體現了堅定維護世界和平與地區穩定的立場。中國政府愿與各國合作,維護全球產供鏈穩定暢通。中方將依法依規審查相關出口許可申請,對符合規定的申請予以批準。此外,中方還愿通過雙邊出口管制對話交流機制,與相關方就出口管制政策和實踐進行溝通對話,共同促進合規貿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