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剛刑滿釋放就偽造僧人證應聘住持 詐騙斂財再入獄。無宗教從業資質且有兩次詐騙前科的刑滿釋放人員周某,自封法號“覺海”,應聘成為寺院住持,以承接工程、安排工作、供應物資等名義設局,非法斂財近60萬元,最終鋃鐺入獄。
周某沒有固定工作,曾在2010年和2017年因詐騙罪入獄。2024年2月,他在短視頻中看到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一家寺院招聘管理人員的信息后,聯系了該寺院的呂先生,自稱是出家僧人,法號“覺海”,可以打理寺院日常事務并助力其發展。實際上,周某從未取得官方頒發的僧人證件,他通過網購平臺購買了相關證件。呂先生信以為真,讓周某擔任住持并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上任后,周某利用住持身份精心設局,瞄準求職人員、工程承包商和商戶經營者實施詐騙。劉先生希望找到穩定工作,周某在社交軟件聊天時得知后,主動表示可以幫助他入職某宗教單位,并拿出偽造的聘用合同和入職通知,不斷索要財物。劉先生先后共轉賬4.85萬元,還送給周某一根金項鏈。然而,長期等不到上崗通知的劉先生多方求證后發現被騙,遂向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報案。公安機關經偵查發現,周某還以同樣手段騙取其他三名被害人共計42萬余元。
周某還將詐騙目標鎖定在經營商戶。他冒用民族宗教事務管理處、佛教協會的名義,謊稱全權負責轄區21所寺院的耗材供應業務,與水果經營商王先生簽訂供貨合同,收取保證金,并假借對接領導、拓展更多合作業務,不斷索要押金、打點費用,累計騙取王先生5.7萬余元。2025年4月,周某再次以寺院舉辦祈福法會需要采購物資為由,與仲先生簽訂供貨協議,騙取押金、貨款共計6萬元。多名被害人察覺異常后陸續報警。
2025年10月,周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案件隨后被移送丹徒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經查,周某非法斂財共計59.52萬余元,其中詐騙罪涉案金額42.29萬余元,合同詐騙罪涉案金額17.23萬余元。今年7月,丹徒區檢察院依法對周某提起公訴。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綜合考慮周某的累犯情節,認定其主觀惡性大,對其不予從輕處罰,以詐騙罪、合同詐騙罪數罪并罰,當庭判處周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11萬元。判決已經生效。男子剛刑滿釋放就偽造僧人證應聘住持 詐騙斂財再入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