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中國人民銀行與金融監管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改革完善房地產信貸管理 推動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的意見》以及《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其中,“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40年”的房貸新政引發了廣泛關注。
在深圳市場,記者發現多家銀行已開始接受40年按揭貸款的申請,但實際審批仍有門檻。例如,借款人年齡加上貸款期限的合計時間,大部分銀行要求不能超過75年;貸款年限一般要少于土地剩余年限,部分銀行對房齡與貸款期限也有特定要求。自8月29日至9月13日的半個月內,深圳樂有家協助購房者辦理的商貸中,已有不少購房者成功申請到超過30年的商貸,部分甚至達到40年,占比約5%。
深圳貝殼研究院數據顯示,今年前8個月深圳成交的二手房中,樓齡30年以內的房源占比達89%。這些房源理論上具備申請40年房貸的基礎條件,但最終貸款年限還需結合借款人年齡、房屋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及各家銀行風控標準綜合判定。
多位年輕購房者對40年房貸政策表示期待,認為這能減輕短期內的生活壓力,未來收入增加時可提前還款。但也有一些購房者保持謹慎態度,計劃支付更多首付,在力所能及范圍內購房。房產中介建議購房者應提前了解房源樓齡,結合自身情況做好貸款方案,避免輕易通過40年房貸購買高總價房源。
除了深圳,多個重點城市的個人房貸新政也進入實操階段,各地推進節奏不一。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指出,新政的本質是“以時間換空間”,優先解決短期現金流壓力。40年并非強制還款期限,購房者收入提升后仍可通過提前還貸等方式優化債務,具有充分彈性。讓更多需求“敢貸、能貸”是房地產金融精準施策的重要體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