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歲女子勒死出軌丈夫 被判無期 婚姻矛盾引發悲劇。2025年3、4月間,67歲的蘇某得知丈夫李某長期出軌一名足浴店店長并育有私生子女。因擔心這些孩子將來會分割家產,她決定殺死李某。同年6月14日下午,蘇某讓李某開車帶她去中山市游玩。途中,她用事先準備好的尼龍繩將李某勒死在車內。隨后,蘇某試圖用同一根繩子自殺但未成功。路政工作人員發現異常后報警,蘇某被警方抓獲。
一審法院認定,蘇某故意殺害李某,構成故意殺人罪。鑒于李某在婚姻中出軌并生育子女,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且蘇某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獲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最終判處蘇某無期徒刑。
蘇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認為自己應被視為自首,并強調李某的過錯行為是導致案件發生的直接原因。二審法院審理后認為,蘇某并無投案意愿及行為,不構成自首。同時,原判已充分考慮了李某的過錯、蘇某的認罪態度以及被害人家屬的諒解情況,量刑適當。因此,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蘇某上訴,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