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曾就職于南京必研好輕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保研助教盧女士反映,自己在休息日外出爬山5小時未回復家長群消息,因怠慢了一位重要客戶,被公司收回全部辦公權限并收到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她表示,休息日一直存在隱性加班,公司曾規定“休息日定時查看3次工作號”,事發后出臺新規要求休息日每3小時查看手機。她認為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已提交勞動仲裁申請,并就社保、公積金繳納等問題向相關部門反映。

盧女士在事發當晚提出申訴,經過HR約談和溝通,公司公布調查結論稱不存在強制無償加班及公開批評員工的情況。10月23日晚,她的飛書、企業微信等辦公賬號權限被關閉。10月25日,盧女士前往集訓基地打卡,但因被移出學生和家長的群無法正常辦公。她聯系不上領導,報警處理,希望明確是否開除或恢復辦公權限。民警到場調解未果,當天下午公司向她送達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理由是她在辦公室公共場合糾纏、在部門大群持續發酵個人問題,并在網絡平臺發布不實信息,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10月28日,盧女士向棲霞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主張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2N賠償金及拖欠的加班費。她還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追繳公積金,向稅務部門反映社保繳納問題,并撥打12333人社服務熱線反映情況,等待棲霞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跟進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