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陳某婚內出軌王某,后與丈夫離婚。離婚后,陳某仍與王某保持情人關系,但王某一直未離婚,雙方偶有言語沖突。陳某認為這是由于王某妻子凡某的阻礙,于是產生了殺害凡某的念頭,并在網上出價20萬元“雇兇殺人”。然而,找來的“殺手”李某只是冒充“殺手”騙錢,收了2萬元后并未行兇。
陳某1985年出生,是某公司會計。因婚內出軌,2022年陳某與丈夫離婚。陳某離婚后仍與王某保持情人關系,但王某一直未離婚,雙方偶有言語沖突,陳某認為是王某妻子凡某阻礙了其和王某在一起,便萌生了報復殺害凡某的念頭。2023年以來,陳某在網絡平臺上大量瀏覽相關帖子,在評論區詢問如何實施報復行為,并與多人聯系,謊稱自己被出軌,欲除掉“小三”。其間,陳某還通過社交平臺或短信的方式諷刺、挖苦凡某。
2025年7月13日,陳某在某平臺瀏覽一條帖子時,看到李某“一場意外就搞定”的留言后,她私信李某,謊稱被“小三”破壞感情,詢問如何報復對方。李某為騙取錢財,謊稱可用毒藥制造車禍意外死亡的假象。陳某向李某提供凡某的照片、手機號碼、家庭住址、車輛和孩子就讀學校的信息。經協商后,二人達成“雇兇殺人”合意,由李某實施殺人行為,陳某支付傭金人民幣20萬元,并約定先期支付2萬元。
2025年10月11日中午,李某抵達泰州。為取得陳某的信任,13時許,李某獨自前往凡某居住的某小區,拍攝了數段“踩點”視頻發給陳某,并截取地圖導航App衛星圖層照片,謊稱請人定位凡某位置。19時許,陳某與李某在某飯店附近見面,陳某將2萬元現金交給李某,并強調只要結果,不需要知道細節。當晚,陳某在其租住處被抓獲。
法院認為,陳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陳某為了犯罪,制造條件,系犯罪預備,依法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陳某、李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判決陳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李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二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