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下,山西省監察機關、公安機關與有關國家執法機關密切合作,成功促使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郭宏偉在境外投案并被遣返回國。

郭宏偉生于1981年5月,曾任山西省洪洞縣農商行黨委書記、董事長。他涉嫌受賄罪和違法發放貸款罪,于2025年1月外逃。2026年4月,國際刑警組織對郭宏偉發布了紅色通報。經過辦案機關的努力,郭宏偉最終選擇在境外主動投案,并被遣返回國。

中央追逃辦負責人表示,郭宏偉歸案是落實二十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精神,開展“天網2026”行動的重要成果。中央追逃辦將繼續堅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原則,深化反腐敗執法司法合作,加大對重點人員的追緝力度,始終保持追逃追贓的強大攻勢,確保任何腐敗分子都無法逍遙法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