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襄陽一名男子到戶籍窗口補辦身份證時,被值班女警發現系統異常。女警以“網絡不佳”為由穩住對方,并悄悄報告。最終,刑偵民警趕到現場將其抓獲。該男子因涉嫌幫助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老河口警方列為網上逃犯。類似情況在其他地方也有發生:8月11日,安徽南譙一名男子補辦身份證時被民警發現系在逃嫌疑人;8月12日,湖北宜昌一名網逃人員在補辦身份證時觸發預警,被輔警以“系統升級”為由穩住后抓獲。

身份證辦理過程中,必須本人到場,現場采集照片、指紋等信息,并進行實人實名核驗。窗口系統會同步將申辦人信息與公安追逃數據庫進行比對。一旦匹配,系統便會預警。這是三起事件中嫌疑人接連在戶籍窗口被識別的原因。技術預警只是第一步,襄陽女警發現異常后,以“網絡不佳”為由穩住,再請同事查看并悄悄向值班領導報告。宜昌和南譙的工作人員也采用了類似話術。這樣做既避免了在窗口激化沖突,也為后續刑偵力量介入爭取了時間。這提醒我們,被列為在逃人員后,住宿、乘車、辦證、銀行開戶等需要實名核驗的場景都可能成為觸發預警的節點。
被列為網上在逃人員并不等于法院已經判決有罪。它通常指公安機關對符合刑事拘留、逮捕條件但尚未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種偵查措施。根據刑事訴訟法,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因此,對于這名襄陽男子,只能說他“涉嫌”犯罪,是否定罪需經過偵查、起訴、審判等完整程序。窗口民警的處置體現了這種程序意識:先控制、帶離,再依法審查,而不是在窗口公開給人“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