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貓墜亡家政賠15750元 養寵安全敲警鐘。近日,成都龍泉驛法院宣判了一起寵物貓墜亡引發的財產糾紛案,判決結果引起養寵群體廣泛關注。一只價值22500元的西伯利亞森林貓,在主人外出期間委托家政人員照料。家政人員打掃時打開紗窗,離開前忘記關閉,導致貓咪從20樓窗口失足墜落,當場死亡。

主人將家政人員告上法庭,要求全額賠償貓咪的購買與運輸費用。法院審理查明,雙方達成口頭委托協議,家政人員接受了照看寵物的任務,負有檢查、關閉門窗紗窗,消除高空風險的義務。家政人員未及時關閉紗窗是貓咪墜亡的主要原因。
法官指出,主人作為高價值寵物的飼養人,在委托家政照看時沒有特別提醒貓咪有跳窗的風險,在人選選擇和風險告知方面存在疏漏,因此自身也要承擔30%的責任。最終法院酌定,家政承擔70%責任,賠償15750元,駁回主人其余訴求。
此案提醒所有養寵人,很多人誤以為貓有九條命,高處墜落不會受傷,實際上高樓墜貓死亡率極高,即使僥幸存活也大概率出現骨折、內臟破裂等嚴重創傷。貓咪并非有意跳樓,大多是受到驚嚇或追逐飛蟲時失足踩空墜落。
網友對此爭議頗多。一部分網友認為家政疏忽是主因,理應承擔大部分賠償;也有不少養寵網友感慨,養寵家庭一定要做好封窗,這是主人最核心的責任,不能完全依賴上門服務人員。
法律層面來看,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寵物屬于財產。如果因為受托照看人的過錯造成寵物死亡,主人可以主張財產損失賠償;但單純的情感損失很難獲得精神損害賠償。如果是他人故意把貓從高空拋下,不僅要全額賠償財產損失,還會涉嫌高空拋物,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養寵的第一要務是提前做好防護。紗窗、防護網一定要加固,哪怕短暫開窗也要有人看管。外出寄養或上門喂貓時,盡量選擇有資質、有經驗的人員,提前溝通好寵物習性和家中安全隱患,最好留存文字約定,避免出事之后產生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