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張某某和愛人郭某某像往常一樣,把三袋藥材裝在小斗車上,出門右轉,穿過國道,準備裝到自家貨車上。他們再也沒有回來。而就在400米外的一家小飯館里,肇事者杜某某剛剛和四個人喝完了一斤多白酒,付了200多元的飯錢,然后開車上路。從飯館到事發地,只有400米。

2026年8月13日晚10時許,在山西省臨汾市薛關鎮,國道520線薛關村東口,薛關村村民張某某和愛人郭某某推人力車通過國道時,遭到薛關鎮政府公職人員杜某某醉酒駕駛撞擊。郭某某(53歲)當場死亡,張某某(57歲)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杜某某住在蒲縣縣城,每天開車往返家里和單位。當天下午6點下班后,他先回了一趟縣城,再返回鎮上聚會,晚上10點左右聚會結束。杜某某吃飯的飯館主營炒菜和炒面,在國道邊,位置在鎮政府和事發地之間。老板曹先生說,事發那天晚上,杜某某一行五人來吃飯,消費了200多元,是杜某某付的款。他們五人喝了一斤多白酒。
聚餐結束后,杜某某開車沿著國道往縣城走,大概開了400米的樣子,就撞上了過馬路的張某某夫婦。這一段的國道520線兩側,還有多個薛關鎮政府和蒲縣交警大隊聯合宣傳的“文明就餐 杜絕酒駕”“飲酒駕車別僥幸 一旦出事酒清零”的標語。如果杜某某此前看過,并且按照這些提醒去做,或許悲劇就可以避免。但沒有如果。
事故認定書顯示,杜某某血樣中檢出乙醇含量為147.01mg/100ml,所駕車輛事發時行駛速度約為52.38km/h,事發路段限速40km/h,且夜間未開啟車燈。一位熟悉死者張某某夫婦的村民說,張某某平時走街串巷收一些藥材,夏天會收核桃或其他農產品,郭某某除了給丈夫幫忙外,還打雜工、栽苗等,基本不休息,兩口子天晴在外面干,下雨了就在大棚里忙,都是勤勞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