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6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了《國家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目錄(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明確了按照“分類制定、動態完善”的方式,首批將制定口腔種植、輔助生殖等13類醫療服務項目的國家醫保目錄。
與5月28日發布的征求意見稿相比,首批制定類別從11類調整為13類。新增了心血管系統、呼吸系統、眼科、婦科、放射治療、麻醉、護理等類別,而中醫相關類別未被列入本批次;口腔種植、輔助生殖、產科、放射檢查、康復等類別則繼續保留。
《工作方案》指出,目錄制定后將首先用于跨省異地就醫結算,再逐步與各省醫療服務項目醫保支付范圍銜接。國家醫保局暫不要求全國范圍統一施行,而是結合地方基金承受能力有序推進。
目錄的制定分為準備、評審和發布三個階段。準備階段主要進行組織保障、信息采集與基金測算;評審階段由管理專家和臨床專家聯合評審,從健康獲益、臨床需求、公平性和效價比等多個維度打分。經過基金影響評估后,形成目錄并按程序審議印發。
在準入條件方面,《工作方案》規定,擬納入目錄的項目必須列入現行版國家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并且需要滿足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適宜以及對醫保基金支出的影響可控等要求。市場調節價項目,以及美容、減肥、健康體檢等非疾病治療類項目,或臨床應用不充分、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項目,明確不予納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