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南長沙的一家餐廳里,福建女孩小熊稱被一名4歲男孩“摸了屁股”。監控視頻顯示,這名幼童在跑動過程中因過道狹窄而身體失衡,手部無意間觸碰到了小熊。事后,男童的父母向小熊道歉并支付了相關醫藥費用,但小熊仍然要求對方要么書面道歉,要么一家三口拍視頻道歉。

男童的父母表示,小熊對男童有勒脖子的行為,并且孩子脖頸處有勒痕。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組織了三次調解,但雙方未能達成和解,小熊決定通過訴訟途徑解決此事。
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訴訟是小熊的權利,但結果需依據證據來判斷。由于4歲男童心智尚未成熟,屬于無行為能力人,缺乏控制和辨認能力,其行為難以構成性騷擾。這種行為更可能是嬉戲打鬧中的意外觸碰,不符合性騷擾的故意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