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女子陳某在熟食店后廚工作時,因嫌水池上的木柄單刃尖刀礙事,隨手將刀扔向冰柜方向,不幸刺中同在后廚工作的前夫張某。張某因心臟破裂大失血死亡。
判決書顯示,陳某和被害人張某曾是夫妻關系,育有一女,并于2025年1月協議離婚。盡管如此,兩人仍共同居住生活。
案發(fā)后,陳某與他人一起將張某送往醫(yī)院搶救。隨后,公安干警在醫(yī)院急診科將陳某傳喚到案。公訴機關認為,陳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考慮到她無犯罪前科,與張某離婚后仍共同生活,雙方之前沒有大的矛盾,且事后積極參與救援,法院酌情從輕處罰。
河南省尉氏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陳某過失致一人死亡,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最終,法院判處陳某有期徒刑3年2個月。作案工具木柄單刃尖刀由尉氏縣公安局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