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女士在奧聯物業股份有限公司清鎮分公司擔任客服副經理。今年6月,她發現自己懷孕后立即向公司報告,并繼續努力工作。然而,不久后公司以工作業績不達標為由對她進行調崗降薪處理,從項目經理降至客戶主管,薪資從8000多元降至2500到3000元。盡管羅女士向公司說明了情況,但不僅沒有保住現有崗位和薪資,反而被直接辭退。
公司負責人何先生表示,調崗降薪和辭退與羅女士懷孕無關,而是因為績效考核不達標。他強調,公司對所有員工都一視同仁,未達績效標準的都會被降薪降職。他還提到,羅女士懷孕后并未正式請產假或書面匯報,因此不能以懷孕為理由要求保留原有待遇。
羅女士對公司的解釋表示無法接受,計劃通過向勞動部門投訴等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律師指出,在懷孕期間辭退員工是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