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鑫存儲將美國國防部告上法庭,這需要相當的底氣。這場官司的直接原因是五角大樓在名單問題上的反復無常,行為顯得非常不專業。

今年2月13日,美方更新了一份涉軍企業名單,長鑫存儲和長江存儲均不在其中。然而,這份文件公布不到一天就被撤回,且沒有給出合理解釋。6月8日,國防部又發布了一份包含188家企業及關聯實體的新名單,長鑫的名字再次出現在其中。至于為何重新加入名單,美方始終未能提供明確的理由或證據。

這種朝令夕改的操作不符合大國國防部應有的風格,更像是臨時決定。長鑫的主要勝點在于美方的行為在程序上站不住腳,存在恣意妄為的問題。根據美國行政程序法,行政機關若要推翻之前的決定,必須明確說明理由并提供新依據。長鑫認為2月13日將其移出名單的決定已具備法律效力,但國防部在四個月內未作任何解釋,就做出了相反的決定,這已經違反了行政程序法的規定。

更嚴重的是,在2月名單被撤回到6月重新列入的關鍵期間,長鑫從未獲得聽證機會,無法對所謂的新證據進行回應。這種情況相當于剝奪了其受法律保護的商業權益,違反了憲法第五修正案的正當程序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