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鄭州街頭出現了一幕令人擔憂的場景:一輛正在行駛的無人駕駛快遞車車頂趴著兩名男子,引起了過往市民的關注。目擊者表示,當時這輛無人快遞車正沿著道路正常行駛,而兩名男子趴在車頂上,場面非常危險。

無人快遞車客服對此回應稱,車輛依靠周身搭載的攝像頭和雷達系統識別周圍環境。如果人員繞過攝像頭視野范圍且未超過車輛載重上限,系統可能無法識別車頂存在人員,從而繼續按預設路線行駛。
目前在國內城市投用的無人駕駛快遞車普遍采用L4級自動駕駛技術,整車配備11個高清攝像頭、激光雷達及毫米波雷達等傳感器,能夠實現360度環境感知。通過攝像頭、雷達與算法融合,車輛可以構建周圍環境的三維模型,實現自動識別紅綠燈、避讓行人和障礙物等功能。然而,這些傳感器主要布設在車身四周和車頂用于路面環境感知,車頂正上方可能成為探測盲區。因此,若人員通過攀爬等方式繞開攝像頭視野,系統在未檢測到超重信號的情況下,可能無法識別異常狀況。
值得注意的是,這不是鄭州首次出現無人快遞車引發關注的事件。2025年6月,曾有無人駕駛快遞車誤入鄭州北四環高架橋,隨后鄭州市多部門介入處置。根據相關管理細則征求意見稿,無人駕駛快遞車在道路測試和商業示范期間參照非機動車管理,原則上僅能在非機動車道行駛,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車輛需配備現場或遠程安全員,安全員須始終監控車輛運行狀態,遇緊急情況及時接管控制。《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明確,道路測試與示范主體是第一責任主體,發生交通違法由公安交管部門對安全員進行處理。
法律界人士指出,無人配送車雖無駕駛主體,但其行為本質是企業運營指令的執行,責任主體應為部署和運營該系統的企業法人。此次“車頂趴人”事件再次提醒人們,無人快遞車在技術層面仍需持續優化,消除感知盲區,完善異常狀態監測機制。同時,社會公眾也應提高安全意識,切勿做出攀爬行駛中車輛的危險行為,避免造成人身傷害和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