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網絡消費中,消費者因虛假宣傳、商品質量等問題申請退貨時,商家常以“超過七天不能退”或“拆封不能退”等理由拒絕。中國消費者協會提醒,能否七天無理由退貨需區分具體情況。若因消費者自身原因退貨,遠程購物場景下,消費者可在收到商品后7日內申請無理由退貨。但鮮活易腐商品、定制品及已交付的期刊等不適用此規定。
對于商家以超過七天為由拒絕退貨的情況,需根據退貨原因判斷。如果是消費者個人原因導致的退貨,如買完不想要了或者買錯了,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遠程購物場景下,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申請無理由退貨。如果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比如質量瑕疵或缺陷,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貨、更換或修理,且線上線下都遵循“有約定按約定,無約定按法定,約定不得低于法定”的原則。法定最短退貨時間為7天,即使超過7天,若質量問題嚴重到無法正常使用,消費者仍可主張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貨。
例如,手機主機三包有效期為一年。當手機出現無法開機、不能正常登錄或通信等性能故障時,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消費者可以選擇退換貨;十五日內可選擇換貨;三包有效期內,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費者可申請換貨。如果商家沒有同型號同規格商品,而消費者不愿調換其他型號規格,則商家應負責免費退貨。
若消費者懷疑商品真偽,可通過微信或支付寶搜索“消協315”小程序,利用“消協幫您找,掃碼辨商品”功能與中國物品編碼中心國家商品數據庫中的信息進行核驗。因質量問題退貨時,商家應在消費者提出退貨要求之日起、國家規定或當事人約定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按照發票等購貨憑證顯示的價格一次性退清相關款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