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稱公司設“監獄式待崗工位” 變相逼員工辭職。8月20日報道,一名男子稱在公司工作了五年后被勸主動離職。公司為逼迫員工辭職,設置了一種“監獄式待崗工位”。這個工位位于距離員工住所約50公里的地方,面積僅四五平方米,采用玻璃幕墻結構,沒有空調和通風設施。員工每天需要打卡四次,并接受監控。
據陳先生反映,他在入職公司五年期間一直以外包形式簽訂合同,并被派往另一家公司工作。6月,公司以項目收縮為由通知他退項,并提出給予2萬元慰問金,勸其主動離職。如果他不接受,公司將安排他待崗,并按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薪酬。隨后,公司在遠離陳先生住所的地方租賃了一間共享辦公室,條件惡劣,多名同事均拒絕前往。陳先生表示,如果公司要辭退他,應按照正常程序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