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燒烤攤油煙彌漫,即使關上窗戶也擋不住嗆人的氣味;深夜工地機器轟鳴,擾得居民難以安睡。這些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環境問題,今后將有更加清晰明確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這部被稱為“綠色百科全書”的法律不僅守護綠水青山,還直接關注普通人的生活。

作為我國繼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態環境法典的實施標志著我國生態環境治理進入“法典化”時代。整部法典超過16萬字,系統整合了30多部生態環境領域的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規以及千余件地方性法規。法典共設5編1242條,覆蓋總則、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綠色低碳發展、法律責任等多個方面。

北京德恒(濟南)律師事務所的楊禮仲表示,法典約75%的執法事項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實施,一線執法人員是法律實施的主力軍。這部法典為生態環境治理提供了統一、權威、系統的法律遵循,有助于提升執法規范化水平與治理效能,統籌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保護,對美麗中國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此外,法典圍繞碳達峰碳中和、氣候變化等課題作出原則性規定,為后續配套制度完善和專門立法預留空間。

過去,生態環境法律體系較為分散,部分條款存在重復、銜接不暢等問題,跨區域污染問題常常陷入“多頭監管、處置不力”的困境。伴隨社會發展,光污染、外來物種入侵、碳交易等新挑戰不斷涌現,原有制度體系亟待補齊短板。針對這些問題,生態環境法典提出了系統性解決方案。法典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體理念,推動生態保護協同治理;增設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對專章,賦予縣級生態環境分局獨立執法權,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使環境問題處置響應更快、力度更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