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3日,西安22歲女子萬某某在家中被前男友張某某冒充快遞員敲門入室殺害。萬某某母親透露,張某某與萬某某是高中同班同學,2024年初確立戀愛關系,2025年4月因性格不合分手。分手后,張某某多次糾纏求和未果,心生怨恨并預謀報復。

2026年8月12日下午3時,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某某涉嫌故意殺人一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判處張某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認為該案性質嚴重、手法殘忍,符合死刑標準。判決書顯示,張某某雖能如實供述其殺害被害人的主要犯罪事實,但在庭審期間的供述細節與證據相矛盾,顯示出避重就輕,并無真誠悔罪。張某某親屬愿意賠償被害人的物質損失,但被害人親屬拒絕接受賠償和諒解,故依法對其不予從輕處罰。

張某某故意殺人,致一人死亡,犯罪手段特別殘忍。在被害人不堪其傷害向其求饒時,依然痛下殺手,殺人意志堅決,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萬母表示,她對這個結果很滿意,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但她也表達了失去女兒的悲痛。該案于2026年7月13日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檢方指出,張某某提前半個月跟蹤踩點、專門準備藏尸行李箱和兇器,作案時不顧被害人求饒持續擊打并跪壓頸部致其死亡,手段特別殘忍。作案后清洗血跡、欺騙萬某某表姐、換衣逃逸、丟棄手機,一系列行為表明其意志清醒、有預謀、有反偵查意識,構成故意殺人罪,應當判處死刑。
面對檢方指控,張某某曾當庭否認故意殺人,辯稱自己只是“想嚇唬她”“一時失手”,認為應定性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檢察官駁斥了其“深情人設”謊言,強調談戀愛應是兩情相悅的雙向奔赴、相互成就,喜歡一個人最重要的是尊重。但張某某的行為顯然沒有尊重萬某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