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戶回應斑海豹誤闖養殖圈 保護與補償并行!大連一斑海豹誤闖養殖圈吃上“自助餐”,養殖戶汲先生確認其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后沒有驚擾,8月8日排水時小家伙自行離開。這場意外引發的損失賠償問題,法律其實早已給出了解決方案。
8月7日,大連養殖戶汲先生的養殖圈在漲水時闖入一頭斑海豹。汲先生發現后上網檢索,得知斑海豹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隨即提醒工人不要觸摸或投喂,保持距離靜靜等待它自行離開。這頭斑海豹表現得非常聰明且不怎么怕人,曾鉆進圍網試圖找門出去,最終在次日排水時順利離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的規定,保護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財產損失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中央財政也會提供補助。斑海豹屬于水生野生動物,因此相關補償申請應向農業農村局(漁業漁政主管部門)提出,而非林業局。合法持有水域灘涂養殖證或合法承包經營合同的養殖戶,因斑海豹等保護動物造成的損失均在法定補償范圍內。
對于受損的養殖戶來說,需在損失發生后15天內向屬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交初步申請。鄉鎮政府應在5日內完成現場調查并出具情況說明。農業農村局收到材料后10天內會組織聯合勘驗,確認損失原因及金額,并將結果公示7天。如無異議,7天內作出補償決定,財政部門同步撥款,整個過程最多不超過一個月。
此外,多數地區已由政府統一投保野生動物致害政策性保險。養殖戶只需報案,保險公司將按核實損失和當地市場均價計算,補償比例不超過總損失的60%,分檔賠付(300-1000元按70%、1000-3000元按60%、3000元以上按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