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媒體報道了一起老人與城管發生爭執后被推倒并最終離世的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8月7日,福建省寧德市中院對此案進行了第一次開庭審理,檢方指控福安市城管局涉事勞務派遣工作人員鄭某亮涉嫌故意傷害罪。

老人親屬對檢方查明的“老人持續辱罵城管人員”的事實表示不認可,并要求調取執法記錄儀,但被告知設備沒電了。事發于2025年12月下旬,在福建省福安市察陽路和興業路交叉口附近。目擊者稱,老人與城管隊員發生了口角,長時間辱罵對方,隨后被推倒。福安市公安局發布的《警情通報》顯示,2025年12月20日9時23分,鄭某亮與吳某某在福安市陽頭市場三角坪處發生口角,鄭某亮用身體沖撞吳某某,導致其受傷。吳某某經送醫搶救無效,于23日死亡。鄭某亮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相關部門透露,涉事城管隊員是一名臨時工。
根據寧德市檢察院的《起訴書》,鄭某亮生于1986年,2020年6月以勞務派遣方式入職福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從事市容協管工作。2025年12月20日上午,他在農貿市場轉彎路口區域執勤,勸阻占道經營的攤販。上午9時許,被害人吳某某因對城管工作不滿,對鄭某亮進行辱罵,鄭某亮多次制止未果。上午9時23分,鄭某亮沖向吳某某,將其撞倒在地。他試圖扶起吳某某未果,將帽子墊在其頭下,并撥打110和120后離開現場。上午9時50分,鄭某亮到福安市公安局陽頭派出所投案。12月23日凌晨,吳某某因重型顱腦損傷導致死亡。檢方認為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鄭某亮的刑事責任。
一位參與庭審的知情人士表示,該案一審未當庭宣判。被害老人吳某某的親戚表示,老人事發時已79歲,再半年就80歲了,他不是攤販,只是在路邊曬太陽、聊天。家屬們調取了周圍的監控,并詢問了一些目擊者,還原了大概的情況。事發前,吳某某在和旁邊一名三輪車師傅聊天,因年齡較大聽力不好,說話聲音比較大。鄭某亮聽到后,言語嚇唬老人,并對其動手動腳,雙方遂產生爭執,后來鄭某亮便撞倒了老人。老人的子女對檢方稱老人持續辱罵鄭某亮的說法不認可,認為老人沒有妨礙執法,不應受到暴力對待。他們要求調取鄭某亮的執法記錄儀,但始終無果。老人去世后,家人陷入悲痛,鄭某亮及其家屬曾聯系老人家屬希望取得諒解,但遭到拒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