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上海網友發帖稱自己騎共享單車被罰22次。該網友表示,最近都是騎車上班以鍛煉身體,但突然收到短信提示有違章記錄,經查詢發現共有22個違章,且全部發生在同一個路口。

對于這些處罰,他感到有些委屈。因為每天非機動車道都被占滿,為了拐彎,他不得不在人行道上騎行約10米。這位網友已經逐一處理了違章記錄。

交警給這位網友的短信顯示,2026年10月26日在四川北路海寧路西北側(北向南)發生涉嫌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違法行為,已被電子監控設備記錄。短信建議通過“隨申辦”應用或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違法發生地公安交管部門交通違法審理窗口處理,并提供了在線申辯的方式。

有網友對此表示驚訝,認為第22次才通知到當事人。還有人擔心如果長時間不處理是否會被列入失信名單。虹口交警回應稱,人行道上不允許騎行,只能推行,否則將被處罰。交警還表示,并非每次違規都會短信通知,但可以通過“隨申辦”隨時查詢相關違法記錄。至于是否會因未處理而影響信用,交警明確表示不會。
目前,上海對非機動車違法處罰依據國家和上海市的相關條例執行。無論是在人行道還是人行橫道線上,騎行者都必須下車推行,否則被視為違法行為。交警強調,法律制定的宗旨是保障路權,各行其道可以減少交通事故。人行道騎行、闖紅燈、逆向行駛等行為均屬嚴重違法行為,通常罰款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