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讀維秘員工為母親請假被拒 企業審批權合理性存疑。9月9日,“維多利亞的秘密”杭州門店一名試用期員工發帖稱,因母親罹患肺癌需要手術,向店長申請陪護假期遭拒絕,隨后提出辭職卻迅速被同意,此事引發關注。網傳聊天記錄顯示,店長以“新員工入職滿三個月才可申請假期”為由不予批假,并表示若家事與工作沖突,只能尊重員工離職的選擇。

輿情發酵后,公司區域經理和總部HR介入溝通,最終向該員工提供了5天帶薪假期。該員工表示將視公司后續處理情況考慮維權。
根據發帖人發布的聊天記錄,其曾提出家中無人照顧母親,需要一周左右的假期。店長則表示門店需要人手支援,無法批準這么多假期。發帖人嘗試縮短假期并兼顧部分線上工作,但店長仍表示無法批準。在發帖人提出辭職后,店長立即同意。發帖人質疑公司態度前后不一,店長解釋稱培訓時已告知新員工需入職三個月后才能申請假期,并表示從店長的角度有權不批復。
涉事員工所在門店的一名工作人員證實確有此事,并表示公司設有員工關懷機制,過往曾幫助患病員工及遭遇離婚糾紛的員工。該工作人員透露,涉事員工處于試用期,崗位屬于店鋪管理者,此前的轉正考核未通過,目前公司已給該員工5天帶薪假期。
譚敏濤律師表示,法律并無“入職滿三個月才可申請事假”的規定,試用期員工同樣享有事假申請權利。企業雖享有事假審批權,但面對直系親屬重病的特殊情況,應當履行善意協商義務,給出替代解決方案。若企業機械套用制度直接駁回,存在合理性瑕疵,不符合用人管理的合理性原則。他提醒員工應保存相關證據,以便在必要時依法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