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上四休三被猛降底薪1700元 理想模式變相降薪引發爭議!近日,一名網友發帖求助稱,公司從7月開始實行“上四休三”,但扣基本工資,一天大約200元。該網友表示,自己之前的收入約為5800元,現在估計只剩5000元。
相比于傳統的每周五天工作制,“上四休三”的新型辦公方式一度被視為提升員工幸福感的理想模式。然而,如果企業在實行“上四休三”的同時降低員工薪資,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腳?實行“上四休三”需要注意哪些問題?職工的加班薪酬、福利待遇應如何調整?
受訪專家認為,勞動者的工資待遇屬于其核心利益,企業將“上四休三”工作制與薪資掛鉤時,應充分告知并征得勞動者同意。專家建議,應在堅持充分協商、利益平衡、分類試點的原則上,探索建立更加靈活的工時制度,實現企業發展、勞動者休息權和收入保障之間的平衡。
在不少勞動者看來,“上四休三”的魅力在于休息時間的增加。某央企職工于芳表示,三天的時間既可以進行短途旅游,也可以在家充分休息和放松。每次三天小長假后再上班,都會感覺效率有明顯提高。
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班小輝認為,從勞動法價值取向看,“上四休三”有利于保障勞動者休息權、促進工作與生活平衡,符合勞動法倡導的體面勞動和職業健康的發展方向。他指出,是否適用“上四休三”,應綜合考慮企業的生產組織方式、崗位特點、人力資源配置和經營承受能力。只要能夠通過科學排班、增加班組、優化流程等方式保障正常運營,不同行業都有探索“上四休三”的可能。
然而,一些實行“上四休三”的企業往往將工作制的改變與降薪關聯在一起。記者發現,不少企業在效益不好時,會把調整工作制、減少排班作為一種降低運營成本的方式。一位民營企業管理人員透露,相比于雙休或單休,實行“上四休三”能直接降低企業的辦公、人力等成本。




